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通知,202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已经开始。为帮助我院学生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请,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3级全日制在校生,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可自愿申请: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请时间、方式及发放方式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含)。
申请方式:由各班辅导员及系部资助专员指导学生进行线上申请。
发放方式:补贴发放方式按上级要求,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相关要求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做好政策宣传,详细讲解补贴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引导毕业生提前办理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时享受到补贴。
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因未及时申报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