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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举办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30访问热度:0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6〕2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办体卫艺〔2026〕11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举办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活动对象

全校全日制在籍专科生。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面向全体学生征集;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面向校内相关部门、教学单位及个人征集;校长书画作品面向副校级以上领导征集。

三、组别划分

甲组:非艺术类专业学生(集体项目不得含在读艺术类专业学生)

乙组:艺术类专业学生(陶瓷艺术系等相关专业学生归此组)

按省级要求,报送作品中甲组不低于60%、乙组不超过40%;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不低于80%、个人项目不超过20%。

四、展演项目及名额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类,我校可报送6个节目(每类不超过总数30%,同一类别不超2个)。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类,我校可报送20幅(摄影不超20%)。

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我校可报送1个。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学术论文、教学改革案例等方向,我校可报送2篇。

校长书画作品:不限总数,校级领导每人不超2幅(组)。

五、活动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2026年4月下旬):各系部召开动员会,制定系级活动计划,利用各类平台广泛宣传,营造“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的氛围。

校级展演阶段(2026年5月—8月):各系部结合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纪念、传统节日、校园艺术节、毕业季等时间节点开展活动,努力让每名学生至少参与1项艺术活动。将展演与公共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美育文化培育相结合,突出汝州本土特色(汝瓷文化、非遗活化等)。系部评选公示后,推荐优质项目至校级组委会。校级组委会组织评审,确定推荐至省级的项目名单。

省级展演阶段(2026年9—12月):按省教育厅后续正式通知要求,完成省级系统报送。

全国汇演阶段(2027年1—6月):根据教育部安排,遴选优秀项目代表河南省参加全国展示。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部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具体方案与安全预案,保障活动经费与场地,完善常态化艺术展演机制。

扩大参与覆盖。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少数人演、多数人看”,推动“校校有活动、人人可参与”。鼓励将参与情况纳入第二课堂学分管理。

突出特色融合。结合汝州“汝瓷”非遗文化与学校陶瓷艺术专业优势,在工作坊、艺术作品等方向打造校本特色项目。

严格材料规范。报送项目须确保原创、信息真实,避免著作权纠纷。表演类视频须同期录音、单文件制作,不得出现校名、姓名;作品数码照片JPG格式≥5M、300dpi,附400字内创作说明。

严守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务求实效。

七、材料报送

具体报送要求及表格另行下发。